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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遺誤的臺灣 : 荷鄭台江決戰始末記 / |
作者介紹 C. E. S. 學界認定係指Coyett et Socii,即揆一(Frederic Coyett, 1615-1687)及其同僚。 揆一是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台灣的最後一任長官,中文文獻稱作「揆一王」或「夷酋揆一」,出生在瑞典斯德哥爾摩的貴族世家,另一說則謂出生於南尼德蘭(今荷蘭南部、比利時之間)。 揆一在1643年以上席商務員身份來到東印度,1645年在巴達維亞(今雅加達)升為高級商務,同年,揆一與荷蘭世家出身的蘇珊娜(Susanna Boudaen)結婚,和第八任台灣長官卡隆(Francois Caron, 任期1644-1646年)成為連襟,似乎也因這層關係而被任命為台灣評議會議員。1647-48年及1652-53年,揆一兩度出任日本出島商館館長。1648-1652年,揆一來到台灣,任上席商務員兼副長官,期間與第十任台灣長官富爾堡(Nicolas Verburch, 任期1649-1653年)產生衝突。1654年,揆一被任命為本島地方官,1656年成為第十二任台灣長官。 揆一在台灣長官任內,鄭成功攻台風聲不斷,為加強台灣防備,遂求助於巴達維亞總部,但遭時任東印度評議員的富爾堡不斷掣肘,讓他難以施展手腳。1661-62年間,大員的熱蘭遮城遭鄭成功圍攻,揆一在孤立無援下,苦守九個月後被迫投降。揆一回到巴達維亞後,立即遭起訴,被判處死刑、財產充公,但處死時刻遲遲未能決定,最後改判終身監禁在今印尼班達附近的一個叫Ay的小島,在島上度過八年。後來由於親友極力奔走,揆一才在荷蘭親王威廉三世特赦下,於1674年搭船返回荷蘭。 1675年,揆一以匿名形式在阿姆斯特丹出版《被遺誤的台灣》,不僅替自己及大員評議會所背負的喪失台灣之罪名,提出最鏗鏘有力的答辯書,也為這場決定台灣命運的關鍵戰役,留下不朽的歷史見證。 譯者介紹 甘為霖牧師(Rev. William Campbell, 1841-1921)(英譯) 蘇格蘭格拉斯哥人,隸屬於英國長老教會。甘牧師在台灣傳教長達46年(1871-1917年),是除了巴克禮牧師外,在台最久的傳教士。曾獲日本政府頒發「勳五等雙光旭章」、「勳四等瑞寶章」,以及加拿大多倫多納克斯(Knox)神學院授與名譽博士學位。 宣教之外,甘牧師也潛心著述,出版眾多以台灣為主題的作品。在早期台灣史方面,有翻譯自荷蘭文的《荷據下的福爾摩沙》(本書即譯自其中的第三部份「中國人征服福爾摩沙」),重印荷治時期的《新港語馬太福音》、《虎尾壟基督教教導》,以及《台灣佈教之成功》。在教會羅馬字方面,有名著《廈門音新字典》(甘字典)、《聖詩歌》以及《治理教會》。在教會史料方面,則有經典的《台南教士會議事錄》。另有專著《中國的盲人》、《闢邪歸正》、《播道論》等。 林野文(漢譯) 台灣雲林人,農村家庭出身。崙背國校、虎尾初中、虎尾高中,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合作經濟系畢業。曾任高職教師,稅捐稽徵處稅務員,因不慣官場酬酢文化,也不想同流合污,自願去職,轉任某大紙廠業務開發經理,後自行經商,身經百戰。今已退休。自幼熱愛鄉俚野史,愛看布袋戲、歌仔戲、新劇、電影,也愛舞文弄墨,發抒所感,嘗自命「田庄郎君野文客」,平生記述觸景生情片斷,間續錄有《野文百感集》,準備帶往天國。著有《二十年台商一場夢》(前衛,2010),譯有《被遺誤的台灣》(前衛,2011)。 導讀者簡介 許雪姬博士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。曾任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,現任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研究員。 著有專書《清代臺灣的綠營》、《龍井林家的歷史》、《板橋林家林平侯父子傳》及論文八十餘篇。 口述歷史作品有《日治時期在「滿洲」的臺灣人》、《莊淑旂回憶錄》、《霧峰林家相關人物訪談紀錄》(頂厝篇、下厝篇)、《柯台山先生訪問紀錄》、《高雄市二二八相關人物訪問紀錄》(上、中、下)、《藍敏先生訪問紀錄》、《民營唐榮公司相關人物訪問紀錄,1940-1962 》、《林衡道先生訪問紀錄》、《二二八事件專號》等。 曾修纂的方志包括《續修澎湖縣志》、《鹿港鎮志:宗教篇》、《續修臺南市志:卷七選舉志》、〈續修高雄市志卷——社會志二二八事件篇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