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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 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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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(八)》 法務部前曾於93年7月、94年10月、95年10月、96年12月、98年12月、99年12月及101年3月,編纂蒐集各級行政法院自行政程序法(以下簡稱本法)於90年1月1日施行以來,至99年12月31日為止,10年內適用本法所作成之相關裁判要旨彙編共計7輯,包括法條文字之解釋及涵攝於該當案件事實中之結論,作為行政機關處理相關案件之參考,以保障人民權益,確保依法行政。上開7輯彙編自付梓以來,廣受各界重視,本部爰續編輯各級行政法院於100年度適用本法所作成之裁判,而成「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(八)」(以下簡稱本彙編),俾落實本法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