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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聘請律師 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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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樣的事情需要聘請律師?一般人都知道訴訟的事情要找律師,但是訴訟究竟有幾類呢?你可能不太清楚。訴訟,在現行法律體系中約可分為三大類:即民事訴訟、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。除了訴訟的事情有聘請律師的必要之外,其他屬於非訟事件或強制執行、公證、認證的事情,也可以聘請律師代為處理。所謂「訟則終凶」,十件訴訟九件輸,因為打官司是吃力不討好的事,不但花錢也費時,若是能夠避免,當然最好不要輕易嘗試。要避免訴訟,最好的方法就是做好事前防範的工作,涉及任何法律行為(例如:買賣契約、合夥投資、建築工程簽約....等),最好先教法律專家。國內當事人尋覓律師的方法,或透過親朋好友的介紹,或經由報章雜誌認識,或從電話簿中翻閱,不論依何方法,當事人總是希望所找到的律師,既能為他解決糾紛,又能為他爭取權益。本書各篇文章中,介紹如何委聘律師的手續,探討律師的業務範圍及介紹法院的組織、法院的業務,同時介紹鄰近的日本的情況,期能有助於民眾於聘任律師時能圓滿順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