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私權爭議之處理,主要有訴訟機制及ADR(訴訟外糾紛處理)機制兩種,而在ADR機制中又以行政調解制度最為重要。本書係作者從事消費者保護法制及實務工作多年的經驗,以「消費爭議調解」為基本類型,分別從基本理論、制度設計、組織架構,一直到實務上之程序運作等四大層面進行比較研究,探討行政調解整個機制應有之方向及內容,俾提供修訂現有行政調解機制或將來新設行政調解機制之重要參考。
黃明陽
臺灣宜蘭人,1952年生。輔仁大學法律系,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。現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副祕書長、實踐大學消費者保護法兼任助理教授。著有《消費者保護法入門》(臺灣商務印書館出版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