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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行政法要義 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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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書體系從教育本質出發,以受教育權主體——學生為軸心,結構出教育行政法的全貌。各章皆顯示出作者對教育的熱情與關心。作者大量引用諺語及蒐集教育界發生案例,努力將教育法的法理與生活結合,從法律的角度解析教育法上各種措施的正當性,並對當前教育政策及實際執行層面提出具體可行的建議,例如本書建議國中或高中以上,英、數、理、化等科目應改採全英文版教科書,或逕以英文為我國法定語文之一,以提升台灣學生與國際知識接軌的能力,對中華文化提出深沈的批評,對於教育法上不容易釐清的不確定法律概念,諸如「行為不檢、有損校譽」等提出適切有效的解釋及判斷方式。對於教育界所發生的事件,諸如「遛鳥事件」及「人獸交圖片連結」、「中指蕭」事件皆予適當之評述。不論對習法者或對於非習法的教育學界而言,皆屬易讀易懂的教育行政法入門書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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