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驗證刑訴改革脈動(精)》 任何制度的存在都有其目的,法律制度當然不例外。法律制度的存在目的是為了適當處理衝突,如果發現爭端不能適當獲得解決,不能得到當事人與民眾充分的信賴,制度就必須調整。制度的變革必然逢到阻礙,阻礙的發生源自對於制度的不理解。本書希望提供減少阻礙改革的知識,以及提供知識的檢驗。對於試圖進一步理解刑事訴訟制度與改革脈動的人,本書應該都有一些幫助。
作者介紹 張麗卿 台灣桃園縣人 現職: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 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合聘教授 經歷: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史丹佛大學法學院、比較文學系訪問教授 高普考、警察特考、律師暨司法人員特考典試委員及出題閱卷委員 學歷: 台灣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主授: 刑法、刑事訴訟法、司法精神醫學、法律與文學、醫事法學 著作: 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、刑事訴訟法理論與運用、司法精神醫學、交通刑法、新刑法探索、法律與文學、刑事訴訟制度與刑事證據、驗證刑訴改革脈動 作者相關著作:《刑事訴訟法理論與運用(精)-12版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