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》 民國7年的法律適用條例,42年修正並定名「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」,99年4月30日再次修正通過,定100年5月26日施行。 本書係以「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」為論述對象,大部分文稿完成於舊法時期,卻選在新法施行前出版,應是新法施行前後之第一本書。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未將國際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議題納入,甚為可惜。或許可說是錯過百年難遇的良機。本書亦未就國際民事訴訟法有所論述,不過,讀者諸君仍可參閱拙著「國際民事訴訟法論」(五南出版)。
作者介紹 李後政 現職: 閎垚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 東吳大學、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學歷: 台大法律學系畢業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台大法學博士 專長: 監察院司法委員會科員 台灣台東地方法院法官 台灣宜蘭地方法院法官 專長: 民事訴訟法、強制執行法、國際私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