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者的憲法,意味著司法與憲法之間有著一種不可替代的特殊關係,這層特殊關係是憲法能不能成功的關鍵。要了解其中原委,必須要知道誰是憲法所指定的司法者?憲法為什麼指定這樣的司法者?憲法欽定司法者應該如何報效憲法的託付?這本書嘗試提出問題,也嘗試提供解答,更希望說服司法者認清自己的憲法責任,或者鼓勵更多的法律人在司法體系中實踐憲法對於司法者的託付。因為,憲法缺乏司法者實踐其託付,不能達到保證人民權利的目的,也不能夠無愧於憲政主義的宗旨所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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