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過六次修憲後,修憲、彈劾、罷免總統等原屬國民大會的職權,全部移撥給立法院。立法院職責重大,要能運作得宜,國會改革在所難免,因應國會改革法案之通過,作者乃配合最新法規修正內容,以保持內容最新,俾有志修習者,瞭解國會改革及憲政結構改變後的立法程序。立法程序係從事立法議事程序規則、先例、原理的論析與研究,俾立法機關能夠以穩健、公正、理性及合秩序地運作,以制定合於民意、時宜與正義的法律,立法技術乃法律條文文字精密化、體系化、合理化技術的鑽研,其影響民主法治可謂至深且鉅。作者運用法學方法,歸納法案起草步驟、詞語運用及法規體例的原則,並以比較法學觀點探討各國立法相關學理、法制規模,再參證國內實務經驗,提出系列檢討,體系完整,旁徵博引,縷析周至。作者簡介羅傳賢 學歷:中央警察大學法學士,法學碩士、美國杜蘭大學法律學院法學碩士、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:立法院法制局局長、行政院新聞局廣電處處長,駐休士頓新聞處主任、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專門委員,監察院秘書。
作者簡介 羅傳賢 學歷:中央警察大學法學士,法學碩士、美國杜蘭大學法律學院法學碩士、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:立法院法制局局長、行政院新聞局廣電處處長,駐休士頓新聞處主任、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專門委員,監察院秘書。